延安回应城管局长座驾超标:政府奖励资金购买

2013年06月07日18:22  中国新闻网

  中新网西安6月7日电 (记者 张一辰 阿琳娜) 延安市委宣传部7日向中新网记者提供的情况说明称,该市城管局长被曝光的超标“座驾”,是使用市政府拨付的事故抢险奖励资金购买,目前行驶里程为11万公里。陕西社科院廉政研究中心郭兴全表示,超标公车频现是官员虚荣心的表现,社会影响坏,纪检监察部门应放手查处。

  近日,发生于陕西延安的城管暴力执法一事,将“延安城管”再度推向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。事发后,有媒体曝出延安市城管局局长张建朝公务用车涉嫌超标,此事迅速引发各方关注。

  “国家对公车配备标准有一系列明确规定,而许多地方在规章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存在‘走样’与‘变形’的情况,监督部门未发挥应有的职能与作用,‘走过场’、‘走程序’现象频发,致使超标公车治理收效甚微。”郭兴全表示。

  7日,延安市纪委工作人员向中新网记者透露,目前该市纪委已经介入调查城管局局长张建朝“座驾”超标一事。

  据延安市宣传部7日提供材料称,2007年8月29日,长庆采油四厂靖边作业区原油发生泄漏,危胁到延安城区供水水源,延安城管局、自来水公司和相关部门、单位组织进行了大规模排污抢险。当时因城管部门没有越野车,给抢险工作带来很大不便。2008年7月,总结这次事故抢险的教训,并结合城管部门承担的应急抢险及内涝防汛等工作需要,延安市自来水公司使用市政府拨付的“8.29”事故抢险奖励资金,购买了一辆国产丰田牌越野车,2009年城管局借调使用。目前该车行驶里程为11万公里。

  据了解,根据《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》规定,党政机关不得借用、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车辆,不得接受企业捐赠车辆。陕西省市、县、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,市、县、乡党政机关购置公务用车应选用国产品牌汽车,排气量1.8升(含)以下、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。经记者了解延安市城管局属县处级单位。

  郭兴全认为,超标公车的出现是官员虚荣心的一种体现,社会影响坏,纪检监察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放手予以查处。

  “城管部门其职责就是维护城市环境与秩序,而在执法手段使用不当的时候,其执法的过程与其担负的职责产生背离。因此,应当明确城管部门的职能定位,规范其执法行为,从而避免其成为城市环境维护与秩序管理中的‘负能量’。”郭兴全表示。(完)

(原标题:延安城管局长"座驾"超标 官方称系市府拨款购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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